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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当好新时期的人大代表

发布时间:2019-01-14 16:00:22 来源:陕西人大网 作者:刘斯琦 浏览:

人大代表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新的时期各级人大代表要不断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和聪明才智,以服务发展大局为己任,争当履职先锋,争做落实表率,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展示代表风采,赢得群众信赖,不负人民重托。


   一是要做想干、能干、会干的人大代表。要培育想干的朴素情感。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必须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因此,要牢固树立代表意识,时刻铭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真正处理好代表谁、为了谁的问题,切实增强为民代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提高能干的知识水平。人大工作涉及面广,法律性、程序性、实效性强,具体到实践中,参与的每一项视察检查、审议的每一项工作报告都有新的内容和要求,提出的每一条意见建议都必须建立在吃透实情、深思熟虑的基础上,在这方面,广大群众对人大代表寄于了厚望。为此,各级人大代表应当把学习放在首位,不仅要加强对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的学习,还要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全面涉猎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努力做到既懂政治、又懂经济,既懂政策、又懂业务,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要增强会干的法治意识。代表的权利、义务、职责以及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开展代表活动的程序等,都有法律规定,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人大代表的言行必须规范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方面起表率作用,模范地遵守、执行和维护国家法律法规,树优人大代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二是要做会言、善言、能言的人大代表。要筑牢会言的政治立场。人大代表不同于一般群众,具有很强政治性、公众性。要时时处处维护好代表这个“身份”,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履职,坚持“四个自信”,强化“四种意识”,无论是参加会议、联系选民、说话办事、审议发言、决定事项,都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矢志不渝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行动,始终把好政治合格这一“硬杠杆”。要打通善言的信息渠道。人大代表来源于群众、根植于群众。各位代表要充分发挥好这一优势,要乐于通过走访选民听取民意,勤于通过调研视察集中民意,善于通过建议意见反映民意,做好民意上传、上情下达的工作,在党和政府与基层群众之间架起沟通交流的桥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真正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要承担能言的谏言责任。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也是履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和主要方式。所以,要注重将日常工作生活中收集到的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视察调研过程中发现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以议案或者建议意见的形式在各级人代会上提出,切实发挥好代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要做想为、敢为、有为的人大代表。要打牢想为的履职基础。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行各业,平时都有自己的工作安排和生产任务,但既然当选为代表,就要把履行代表职务放在第一位,要妥善处理履行代表职务和做好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积极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各类会议活动,主动参加邀请代表参加的监督评议等各类履职活动,不能只当“会议代表”“挂名代表”。要树立敢为的勇气担当。有些代表把代表职务简单的当作政治光环,存在“干与不干不关紧,干好干坏不要紧,工作起来不上紧”的麻痹思想。要坚决剔除这种消极思想,要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勇于直面问题,敢于直言病症,以最忠诚的担当赢得人民的信任,以最为民的情怀获得选民的点赞,奏响代表履职最强音。要展现有为的代表风采。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积极投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发挥主力军和战斗员的作用,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谋发展,共同致富。(刘斯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