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至17日,宁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自勇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汉源、高寨子街道和大安、阳平关、燕子砭、二郎坝镇,实地检查了污水处理厂、嘉陵江左岸防洪工程、玉带河沿岸湿地保护和湿地公园建设、三道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汉中锌业铜矿有限责任公司火地沟尾矿库综合治理、生态流量管控和生态用水调度、生物多样性调查与保护、长江流域禁渔禁捕、雨污管网建设、省秦岭办暗访反馈新民机砖厂原堆料场问题整改、嘉陵江危桥改造项目原预制场涉及全市秦巴“五乱”警示片曝光问题整改情况等,并召开了座谈会,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根据检查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强调,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指示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坚决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政治责任,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呵护好宁强的绿水青山。要持续强化“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引导,着重在普法宣传的广度、深度上下功夫,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营造人人参与,共同保护汉江、嘉陵江水质和秦岭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要持续深化依法治理,以务实举措和过硬作风,持续巩固秦巴“五乱”整治成果,严厉打击河湖“四乱”和岸线违规利用等问题,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要加强部门联动及协作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认真研究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法律法规衔接,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青山常在、绿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