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7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明华、副主任万鹏分别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益品,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宋虎,县政协副主席马慧,县人民法院院长田军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宁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的宁强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进行了干部任免,会议决定接受王文军辞去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免去:苏久汉宁强县林业局局长职务;张昌荣宁强县水利局局长职务;宋德志宁强县人民法院铁锁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周元林宁强县人民法院巴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任命:苏久汉为宁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高正宝为宁强县水利局局长;曹银伟为宁强县林业局局长;惠丽君为宁强县人民法院铁锁关人民法庭庭长;薛洁为宁强县人民法院巴山人民法庭庭长;万秀蓉为宁强县人民法院大安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
会议组织新任命人员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明华强调:新任命的干部一要尽快熟悉工作,进入角色;二要努力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新的成绩;三要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真正做到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