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2021年7月9日宁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常林辞去汉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