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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1-10-14 09:08:42 来源:县人大办 作者:宁强县人大信息管理员 浏览:

宁强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1012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宁强,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现就2021年至2025年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决议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大力开展宣传解读、培训研讨活动,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五项要求”“五个扎实贯通落实到全民普法、依法治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为奋力谱写宁强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律九进活动,推进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编发通俗读物、播放公益广告、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大力宣传涉及乡村振兴、营商环境、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卫生防疫、就业养老医保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注重宣传群众关心关注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养犬管理等省、市地方性法规。组织实施送法下乡”“法律赶集”“宪法进万家等活动,不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向基层向群众延伸,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与宪法法律学习宣传相衔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规定、办法、规则、细则为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等体系,推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责任,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的习惯。重视加强对基层组织和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教育,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依法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深入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深入实施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加快推进县、镇(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纠纷调解等服务事项,积极开展普法送法工作。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和专项治理,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积极开展公共卫生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认真抓好《宁强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宁强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着力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把普法工作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进行同步解读,开展实时普法。深化以案释法制度,完善旁听庭审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建立常态化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制度,使典型案件依法办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加强管理服务引导,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市场主体等在公益普法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健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

六、加快建设宁强特色法治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宁强红色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创新发展,创作一批接地气、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节目、法治文化产品,使普法活动更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着力打造县、镇(办)法治宣传教育平台,推进宪法、民法典主题广场和法治文化景区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开展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道德模范、劳模先进、宁强好人等评选发布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崇法向善明德的价值观。坚持德法兼治,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全民守法中,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七、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罚制度,加大普法经费保障和工作支持力度,认真做好中期评估、终期检查和评估检查结果运用。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各镇人大主席团及街道办人大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监督检查,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全力保障本决议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八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