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7日宁强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李江为宁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接受吕锋辞去宁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接受何爱军辞去宁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宁强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