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员
主 任:白玉超
副主任:陈贵山
主要职责
1、承办内务司法及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全国、省、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
2、承办县人大常委会交付的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和有关内务司法和行政执法方面的规章、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具体事项;承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办理的有关法制方面的议案、质询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具体工作。
3、负责督促协调公检法司等机关、部门办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和内务司法方面的信访案件。
4、对公、检、法、司等机关、部门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实施检查和监督。承办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有关法制方面的议案草案的起草和草案征求意见等工作。
5、加强本部门干部职工思想、纪律、作风教育,积极参加机关集体活动,遵守和执行机关学习、工作、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
6、对属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有关法制等方面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7、参与县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的有关筹备,负责相关方面“三查(察)”活动的具体事宜。
8、做好人大信息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撰写新闻稿件,展现优秀人大代表风釆,总结推广人大工作先进经验;承担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印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委文书处理和文档管理。
9、负责同上级人大对口部门、县级有关机关部门和镇人大的工作联系。做好上级人大和本机关其他部门开展有关活动的配合服务工作。
10、负责常委会议相关审议意见的督办工作。
11、完成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